各相關部門:
根據甘建工〔2017〕383號《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在全省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決定在全省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專項整治活動。
現將我院的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2017年9月11日至9月19日)
二、自查內容:
1、不按規定的檢測程序及方法進行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2、檢測報告中數據、結論等實質性內容被更改,或檢測原始記錄不真實、存在任意編造檢測數據的現象;
3、未經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4、超出技術能力和核定的資質業務范圍出具檢測報告,轉包檢測業務或接受掛靠從事檢測業務;
5、檢測樣品管理不規范;
6、對檢測不合格結果不按規定建立臺賬,不及時通知建設單位和上報質量監督部門;
7、檢測人員未取得檢測崗位證書,從事檢測工作和簽署檢測報告;
8、檢測儀器設備和環境條件不能滿足已取得檢測資質對應檢測業務開展工作的要求,不嚴格按照我省工程質量檢測監管要求上傳檢測報告;
9、檢測技術資料管理混亂,檢測數據無法追溯;
10、其它不履行檢測責任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與檢測工作相關的各部門做好此次自查工作,重視以下方面:1、原始記錄的真實性,凡不能提供檢測原始記錄的一律按虛假報告對待。2、結合檢測數據上傳監管情況,對不按規定實施數據上傳、存在修改或偽造檢測數據出具檢測報告的現象進行重點自查。3、對檢測不合格結果應建立臺賬,并及時通知建設單位和上報質量監督部門;
四、各部門查找薄弱環節及存在問題,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整改,并將自查情況于2017年9月19日之前報技術質量管理部。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在全省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2017〕383號文件在院網站 新聞中心 通知公告中下載。在專項整治活動期間,省廳將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檢查,請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
技術質量管理部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