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函〔2024〕70號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甘肅礦區住房和建設局,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以下簡稱《辦法》)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建質規〔2023〕1號)(以下簡稱《資質標準》),住建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24〕36號)(以下簡稱《通知》),就部分地方反映需就執行中存在的具體問題作了進一步明確?,F將《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請各地住建部門盡快將本通知內容傳達至轄區內所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督促各檢測機構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二、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要將住建部《通知》和之前已發布的《辦法》《資質標準》相互結合起來進行實施,對照《辦法》《資質標準》和《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新舊資質過渡各項準備工作。
三、省住建廳目前正在起草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在我省實施細則出臺前,各地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管理嚴格按照住建部《辦法》《資質標準》和《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由我廳核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有效期按住建部有關要求自動延期,原資質證書繼續有效,企業可正常生產經營。
五、各地住建部門要加強新舊資質過渡期間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管,督促各檢測機構以新舊資質過渡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檢測機構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全過程信息化管理系統,進一步提升工程質量檢測能力,以保障能夠平穩有序過渡,推進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附件: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
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24〕36號)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建設工程 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 機構資質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