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規范〔2020〕1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甘肅礦區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進一步做好全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結合我省工作實際,我廳制定了《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經2020年省住建廳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同時就《實施細則》施行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時開展《暫行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宣貫培訓?!秾嵤┘殑t》是依據《暫行規定》制定的,是對《暫行規定》的細化和補充,各地要認真做好《暫行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學習培訓,全面準確掌握條文內容及其含義。在組織好本轄區、本系統工作人員學習的同時,要督促指導轄區內相關從業機構和人員做好自主培訓和學習,要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開展培訓,使工作人員達到熟知政策、規范操作,使相關從業人員達到了解政策、熟悉流程的基本要求。
二、認真做好《暫行規定》和《實施細則》施行準備工作?!稌盒幸幎ā泛汀秾嵤┘殑t》6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的配套法律制式文書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規則也將印發啟用,我廳參照相關規定,制定了配套的工作用表(附件:2-6),供在工作中使用,請各地做好啟用新格式文書、工作用表的準備及配套工作,保證新舊文書、工作用表有序轉換。
三、細心做好工作銜接確保實現平穩過渡。各地要認真梳理《暫行規定》和《實施細則》規定的工作事項,對比變化的內容,要研究做好銜接工作。對于6月1日前已受理的事項,按原規定要求辦結,6月1日及以后受理的項目,按新規定辦理。工作中遇到的相關問題,要及時進行溝通協商,確保實現平穩過渡。
四、我廳印發的《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的通知(暫行)》(甘建設〔2019〕351號)、《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消防驗收工作的通知(暫行)》(甘建質〔2019〕349號)、《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相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暫行)》(甘建設〔2019〕375號),6月1日同時廢止。
各地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相關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廳消防處反饋,便于今后對《實施細則》及配套工作用表修訂完善。
聯 系 人:消防監督管理處 孫志強 陳韶琨
聯系電話:0931-8929565 0931-8929564
附件:
1.《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2.《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意見書》(式樣)
3.《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記錄匯總表》(A.1)(式樣)
4.《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情況記錄表》(A.2)(式樣)
5.《甘肅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材料審查記錄表》(B.0)(式樣)
6.《單項驗收檢查記錄表》(B.1-B.12) (式樣)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5月28日